近日,为贯彻落实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》,推动京津冀商务法治建设协同发展,天津市商务局会同北京市商务局、河北省商务厅共同签署《京津冀协同推进商务法治建设若干意见》。
天津市商务局积极推进京津冀商务法治建设协同发展,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黄春艳分别赴北京市、河北省调研,听取北京市商务局、河北省商务厅相关领导意见,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。经京津冀商务主管部门研究、协商,由三省市商务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签发并正式印发《京津冀协同推进商务法治建设若干意见》。该文件明确了京津冀商务部门法治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,从立法、行政执法、法律事务、公平贸易、公平竞争审查等五个方面确定了各项重点工作,建立了协同推进商务法治建设工作机制,为京津冀商务法治建设协同发展夯实了基础,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来源:天津市商务局网站